2025/09/30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预交金线上退款服务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预交金线上退款服务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5122

项目名称: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预交金线上退款服务系统

预算金额:3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预交金线上退款服务系统

1(项)

350000

3500

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二)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特定条件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无效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列明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属于无效响应。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采购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文件第“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每天8:30到12:00,14:30到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1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及方式:

1)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现场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2)按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售价,以对公形式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和转账凭证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hrzb@126.com),发送成功后致电代理机构确认。

注:潜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缴交以及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2982159 

2.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人:毛陈蓥  

联系方法:1775020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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