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拆迁项目指挥部食堂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开标日期 2020/12/23 09:30拆迁项目指挥部食堂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宏瑞招【2020】-38号
致:
1、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福州汇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福建创臻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拆迁项目指挥部食堂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双坂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指挥部,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双坂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拆迁项目指挥部食堂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144.4367万元,发包价为144.4367×(1-8%)=132.881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迁项目指挥部食堂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44.4367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4.3851万元(最终以工程结算价作为监理服务费计算依据)。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0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算起),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监理人不得因实际工期与招标文件标示的工期不同或者监理服务期与实际工期不符等原因向委托人提起增加监理费用及其他任何方式的索赔;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8.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被邀请单位,请于2020年 12 月 10 日至2020年 12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23日 09 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佰元整(¥ 6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一种)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宏瑞招【2020】-3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23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楼403室(空军驻地公交车站旁,顺丰快递楼上)。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 ,邮编: 350011
电话: 0591-83675304
联系人: 程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楼402室,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32662传真:0591-88028777;
联系人: 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