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福州市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进出场道路工程(施工)

宏瑞招【2018】(施)-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进出场道路工程(施工)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26001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进出场道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0016元;发包价2345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827日至20188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楼402室(空军驻地公交车站旁,顺丰快递楼上)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 年91015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用信封单独包封,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自行保证提交的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不予拆封,待中标后,当众拆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封袋并清点数目,若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众原封退还。
未按本条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1015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楼403室。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当面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两园科工园新药创制中心23楼
电话: 0591-22816270   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402
电话: 0591-83701177 传真: 0591-88028777 
联系人:陈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