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FJHR201502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洁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总队医院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 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5022
2、 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公司关于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洁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洁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13705972527
福州市
3、 预算资金:23.5000万元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5、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人:林金花
7、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http: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8、投标人资格:
8.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
b、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
c、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清洗设备的购买发票;
b、主要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凭证为准)1-2人的学历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公司注册地需在福建省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如果注册地不在福建省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必须在福建省福州市内设有分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⑦投标人需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甲级专业清洗机构技术评估合格证书。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2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8.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