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第十四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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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4038(2014台江财购计[0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福州第十四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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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电梯 | 电梯 | 公用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州第十四中学 | 13805058073 | 台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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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30.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4-09-15至2014-09-29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8楼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林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83701177 | 传真: | 0591-88028777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hongrui.com | E-mail: | fjhongrui@sina.com | 8、投标人资格: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须具有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6.投标电梯制造商须具有该货物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 7、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投标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4-10-11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4-10-11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8楼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001877607052505105 |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4-9-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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