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关于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 2012/06/29 00:00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2032
2.招标项目名称:2012-2014年度长乐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8日
1.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2032
2.招标项目名称:2012-2014年度长乐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 8 日至2012年6月 23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联系人:林梦珊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83701177
公司网址:Http:// 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同包一:投标人凡有能力组织及实施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83701177
公司网址:Http:// 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同包一:投标人凡有能力组织及实施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2.合同包二:具有法人资格的汽车轮胎经营维修店。
3.合同包三:具有法人资格的汽车电气系统专业维修店。
4.各投标人应请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包2,包3无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2年0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2年06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818单元。)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