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

关于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宣传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3209

项目名称: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宣传服务

一项

400000

4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8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1)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现场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2)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发送至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fjhrzb@126.com)。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3营业执照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1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0591-87020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联系方式:吴萍1775020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 话:  17750207868

附件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