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中电(福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谈判邀请公告


本公司受中电(福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谈判编号:FJHR2023088

2、谈判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附后

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6 7 日至2023 6 9],[每天8:30到12:00,14:30到16: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获取文件。谈判文件获取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发送至fjhrzb@126.com的邮箱)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通过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5、谈判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 06 12 ][ 09 : 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时间:[2023年 06 12 ][09 : 30 ](北京时间);谈判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8、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有关网站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方法: 13805071352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编:350001

话:0591-83732662

真:0591-88028777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子信箱:fjhrzb@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hongrui.com

12.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附:谈判标的一览表

谈判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投标

保证金

1

1-1

应用系统开发及集成

详见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1项

16146900元

35000元

2

2-1

信息基础设施

1项

18045100元

36000元

资格标准(以下条款均适用合同包1、合同包2):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谈判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B、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本声明应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本声明应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

⑧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起至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信息为准。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的,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报价无效)。所有证明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有效的、完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